在香港和深圳,客戶以本人「帳扣款」或「預收款」購貨,匯率計算如下:
一、香港和深圳兩地,客戶下單均以當地貨幣結算。
二、所有獎金帳扣的使用,只限於本人提出申請,不接受轉由第三者使用。
三、在香港
1、下香港單,只能在香港提貨 (深圳不作代出貨)。
2、如需轉用深圳美利帳扣的「人民幣獎金」下香港單,匯率以÷0.85折算為港幣以港幣售價下單。
例如:客戶深圳有獎金¥1,000元,即(¥1,000÷0.85)=HK$1,176元轉香港下單。
四、在深圳
3、下深圳單,只能在深圳提貨 (香港不作代出貨);
4、如需轉用香港帳扣的「港幣獎金」下深圳單,「港幣獎金」匯率以x0.85折算為人民幣以美利售價下單。
例如:客戶香港有獎金HK$1,000元,即(HK$1,000×0.85)=¥850元轉深圳下單。
五、匯率自2010年9月20日起生效。
六、公司每季會對匯率作出檢討或調整。
興田企業(香港)有限公司
總經理:李銘恭
2010年9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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