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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興田夥伴﹕ 為更有效地為各位興田家人提供優質維修服務,由即日起所有維修器材必須於保管期30天內(即公司通知客人取回維修器材當日起計)取回,否則公司將按以下安排收取託管費: 超逾保管期首個月 託管費$ 50/月 超逾保管期第二個月 託管費$200/月 超逾保管期第三個月 託管費$300/月
親愛的興田夥伴﹕
為更有效地為各位興田家人提供優質維修服務,由即日起所有維修器材必須於保管期30天內(即公司通知客人取回維修器材當日起計)取回,否則公司將按以下安排收取託管費:
超逾保管期首個月
託管費$ 50/月
超逾保管期第二個月
託管費$200/月
超逾保管期第三個月
託管費$300/月
如於保管期三個月內仍未取回之維修器材,敝公司當作廢處理,效果客人自負。敬請留意!
興田企業(香港)有限公司謹啟
2010年8月
本公司保留對本安排實施進行的檢討修改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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